湖南警察陈建湘持枪杀两人案 凶手被执行死刑

湖南警察陈建湘持枪杀两人案 凶手被执行死刑


5月16日,湖南娄底中院发布告,新化县警察陈建湘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。2017年12月22日陈持枪杀害与其发生过矛盾的两人,作案后陈自杀未果,24日在新化县科头乡三板桥村被抓。司法鉴定显示陈建湘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。2018年7月29日陈建湘拒绝两名律师为其辩护,案件延期开庭。10月26日娄底中院一审宣判,陈建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。12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返回页顶 版权所有©2010-2019 幸福一生一世,中国中老年人休闲娱乐网 ( WWW.751314.COM ) 备案号:沪ICP备09053843号
上海北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旗下网站